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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气候信息披露:基于A股上市公司报告的实证分析
下载次数:
2956 次
发布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
发布日期:
2025-12-09
页数:
26页
前言
应对气候变化已进入“临界点应对”阶段,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显示,人类活动致使全球气温已上升1.1℃左右,世界各个区域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气候系统变化,距离《巴黎协定》设定的1.5℃和2℃温控上限愈加接近,立即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刻不容缓。1企业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行动主体,其气候信息披露的质量与水平,不仅是衡量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成为资本市场评估企业长期价值与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依据。
放眼国际,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要求公司必须制定气候转型计划,并披露范围一、二和三温室气体排放数据。2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的IFRSS2准则要求企业参照《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Protocol)报告范围一、二和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同时披露范围三温室气体核算数据的来源。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2024年正式通过“加强和规范服务投资者的气候相关披露”提案4,强化了上市企业在气候风险、治理机制与监督责任方面的透明度。由此,气候信息披露已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新“硬约束”,也是企业合规运营与国际竞争的“通用语言”。
回到国内,政策导向清晰而坚定,形成“顶层设计+专项监管”双轮驱动。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5对工业领域,尤其是重点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碳作出了具体部署。2024年,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6,提出“鼓励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先行先试”“加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国际合作”等六方面主要任务。2024年,国务院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7明确规定重点排放单位需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年度排放报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设施、统计核算方法等信息。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已正式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8,建立与国际趋同的披露框架。
由此可见,在国际规则趋严与国内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的双重背景下,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正从“自愿探索”迈向“标准化与常态化”。而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排放显著的行业的气候信息披露工作则显得尤为紧迫和关键,不仅是连接国际规则与国内要求的实践纽带,更是行业自身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
化学工业作为我国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重点行业之一,既是国家“双碳”战略落地的关键领域,也是产业链绿色转型的核心环节。根据《2024年中国统计年鉴》9,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下简称“化学工业”)2022年能源消费总量为66327万吨标准煤,占统计行业能源消费总量的12.26%,其中煤炭、焦炭、原油等7种化石燃料的消费量为34033万吨,天然气消费量为544亿立方米,分别占全行业消费量的5.66%,14.52%。由此可见,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同样不容小觑。因此,强化气候信息披露不仅是该行业响应“双碳”战略、对接政策要求的必要行动,也是推动企业明晰减排路径、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本期报告,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以下简称“绿色江南”)基于上市公司发布的2024年年报、可持续发展报告(包括ESG以及社会责任报告),及各省级行政区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以下简称“信披系统”)和企业官网等公开渠道,系统梳理A股上市化学工业及其股权占比不低于50%的关联企业的2024年气候信息披露实践,客观呈现当前行业披露的现状、亮点与不足。我们期望通过这份报告,为化学工业企业提升碳管理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提供参考,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提供依据,也为投资者、金融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数据和信息,助力行业在低碳转型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报告系统评估了A股上市化学工业及其关联企业的气候信息披露实践,揭示出当前行业整体披露水平偏低、质量参差不齐的严峻现实。尽管政策框架日趋完善(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但重点排放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披露率仅超七成,非重点企业的披露率不足30%;减碳措施披露率虽高达77.34%,但仅不到四成企业同步公开量化减碳量;能源消耗披露率为55.24%,但披露深度差异明显;气候目标披露率更是低至不足15%。这一“有行动、少量化、缺目标”的结构性失衡,表明多数企业尚未建立起战略性的气候治理框架,信息披露仍停留在被动合规阶段。
报告基于详实的数据分析和政府沟通实践,提出构建分级强制披露制度、统一披露标准并加强数据质量核查、构建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联动体系、完善多元共治监督机制等四方面建议。这些建议旨在将气候信息披露从“自愿探索”推向“标准化与常态化”,为化学工业全面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基础,同时助力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展现更大担当。
研究对象包括353家A股上市化学工业母公司(来自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4月行业分类结果,排除ST企业)以及618家股权占比≥50%的关联企业(覆盖28个省级行政区,主要集中在江苏、山东、浙江等化工产业基础雄厚地区)。研究数据来源包括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省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及企业官网。
从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减碳措施及气候目标四个维度评估:
研究初期发现15个省份未公开发布石化、化工等行业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名单。通过依申请公开方式,截至报告发布,14个省级行政区(除山西外)给予回复:9个地区提供了2024年名单,2个省(江西、四川)表示化工暂未纳入碳市场,3个省(河南、贵州、甘肃)说明仅公示已纳入碳市场的行业名单。
针对72家已纳入重点排放名单但未披露碳排放数据的企业,绿色江南向45个政府部门和19家上市公司反映情况。截至报告发布,收到34个政府部门正式回复(19家上市公司未回应)。回复分为五类:
建议构建分级强制披露体系:重点排放企业(年排放超2.6万吨CO₂当量)要求2030年前全面披露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减碳措施及气候目标四项内容;一般企业要求至少披露排放量与能源消耗两项基础数据。借鉴欧盟CSRD阶梯式实施经验,与全国碳市场扩容目标衔接。
针对数据前后矛盾、年份数据完全相同等问题,建议由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化工行业细化指南,明确排放边界、核算方法、排放因子等要求。鼓励第三方鉴证服务,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数据追溯机制,确保数据可验证、可追溯。
将碳信息披露与绿色金融、税收优惠等政策挂钩(如上海碳普惠管理办法的碳积分兑换、低息贷款)。推动“链主”企业将碳信息披露纳入采购评估标准,加强供应链碳足迹管理,带动上下游企业提升披露意愿和质量。
针对45个政府部门仅34个回复的监管响应不足问题,建议设立专门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监督平台,由监管部门转办督办,并将企业回应与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降低公众监督成本,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有序参与的新格局。
本报告通过对353家A股上市化学工业母公司及618家关联企业2024年气候信息披露的系统分析,客观呈现了行业在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减碳措施及气候目标四个维度的披露现状:重点排放企业披露率超七成但非重点企业披露不足三成;减碳措施披露率高但量化数据缺失;气候目标披露率极低。关联企业整体披露率仅30.6%,数据质量存在明显问题(前后矛盾、年份数据雷同等)。
报告通过与45个政府部门和19家上市公司的沟通反馈,揭示了制度执行中的核心矛盾——化工企业尚未全面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导致部分政府部门认为“不强制披露”,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要求重点排放单位需公开排放量。最终14个政府部门督促企业补充披露,显示出监管推动的积极作用。
基于上述发现,报告提出四项系统性建议:分级强制披露制度、统一标准与数据核查、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联动、多元共治监督机制。这些建议旨在推动化学工业气候信息披露从“部分透明”走向“全面透明”,从“自愿性”迈向“强制性”,为全国碳市场扩容和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实践参考,助力中国实现2035年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的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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